永善大爱精神病医院简介
永善大爱精神病医院
联系电话:0870-4121676
主管部门: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70-4124413
详细地址:永善县溪洛渡街道溪洛渡社区红光四社
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永善大爱精神病医院是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一所民营的精神病专科医院 ,位于县城西面,县城溪洛渡街道至务基镇公路吴家湾岔路口往南100米处,距离主城区2公里,医院环境优美,远离喧嚣,交通便利,出行方便。
(二)医院规模。医院占地面积4360平方米,实际业务用房面积3000余平方米。永善大爱精神病医院的建立填补了我县卫生系统精神病领域的空白,是我县近3000余精神病患者的福祉。
(三)科室建设。医院开设有精神卫生科、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后续将拟开设普通内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批准设置床位50张,实际开放床位50张,实际可控空间110张。
(四)医疗设备。有先进的检查和辅助检查设备,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仪、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锂离子检测仪(精神科重要的监测设备)、全自动高精度尿液分析仪、奥林巴斯高清双目显微镜、高分辨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得力凯高分辨率多普勒颅脑超声诊断统、高分辨率X射线数字诊断系统。
(五)人才队伍建设。医院有医务人员30余人。分别由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主任检验师、护理师、执业护士、药师、药士。最高学位博士。最低学历中专。医院陆续与云南省精神卫生中心、云南省疾病控制中心精神科、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四川省宜宾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展开了合作。
永善大爱精神病医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卫健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病历复印、复制管理
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康复期自知力恢复患者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医务部负责受理全院各类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复印病历时,要求申请者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四、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护理记录和住院摘要。不包括患者在院的病程记录。
五、医院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所在科室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六、医院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医务部通知病案室或者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科室,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及时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病案室人员和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医务部加盖证明印记。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工本费由申请人自理。
服务流程图
医保、价格、药品、收费服务项目公示
行风廉政建设
1、 提升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公众对医院的信任。
2、规范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有序进行,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3、优化内部环境:促进医院内部形成廉洁奉公、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4、 保障权益:防止不正之风侵害患者利益,如过度医疗、收受红包等。
5、提供优质服务:促使医护人员专注于提升服务水平,让患者得到更好的就医体验。
在具体措施上,医院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廉洁意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如投诉举报渠道、行风巡查等;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行为准则和处罚标准;加强对药品、设备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将其与绩效挂钩等。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推进医院行风廉政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廉洁、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咨询及投诉方式
医院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由院办负责投诉接待,明确规定不同类型投诉的处理时限,确保高效解决问题。对于投诉内容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不偏听偏信。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者,让其知晓处理情况。对已处理的投诉进行跟踪,了解投诉者的满意度,对可能出现的反复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对投诉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和共性问题,以便针对性改进。
投诉举报电话:0870-412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