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团结乡卫生院简介
永善县团结乡卫生院
联系电话:0870-3064667 0870-3054669
主管部门: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70-4124413
详细地址:永善县团结乡团结社区长坪一社
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团结乡卫生院位于县境东部,驻地永善县团结乡团结社区长坪一社,距县城51公里,东南与大关县木杆接壤,西与溪洛渡镇佛滩相连,西南与马楠乡坪厂村相接,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雷波县渡口镇隔江相望。全乡有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下辖8个村级卫生室,主要承担辖区群众的基本诊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有常住人口9687人。
(二)医院规模
我院是一所集基本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省级一级乙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系城乡医保定点单位,获“永善县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新老业务用房两栋建筑面积约1975平方米。可开放床位25张,开设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3个。
(三)人才队伍建设
医院现有职工32人,其中正高职0人、副高职0人、其中主治医师3人,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主管护师1人,护师2人,经济师1人。
(四)医疗设备
医院配备有救护车一辆,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血细胞分析仪、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洗胃机、DR、心电监护仪、电针仪、中频脉冲等医疗设备。
(五)中医药特色优势
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我院创建了特色中医馆,推广运用中医医疗技术,将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贯穿患者入院诊疗和健康管理的全过程,强化中医药参与危急重症的救治。
(六)智慧医院建设
医院全面推进智慧化医院建设,开通了刷脸支付、医保电子凭证支付,逐步实现对医院内的设备、药品、器械、场所、医护管理、病患、制度和文化进行全岗、全程、全面的信息技术应用。
公共服务职能
医院所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服务、住院服务、急诊服务、康复服务等。门诊、急诊诊疗是第一线;住院诊疗是针对疑难、复杂、危重的病人进行;康复医疗是运用物理、心理等方法,纠正因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或心理失衡,达到预期效果。慢病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医院的重要服务职能。医院不仅仅只负责诊治病人,同时为群众开展健康义诊、科普宣传、卫生宣教等预防保健服务。在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我院踊跃发挥预防保健功能,积极开展乡村级医疗帮扶、家庭医生服务、普及卫生知识、健康咨询、慢病管理、动员提倡健康生活方式等活动。
科室
我院设有西医科、中医科、药房、护理、B超、检验科、心电图、公共卫生科、功能科、计划生育服务科、院办、党办、办公室、后勤室、医务科等科室。
公卫科联系电话:0870-3054667
药 房 联系电话:0870-3054669
重点学科
医院重点专(学)科建设。院级重点专科1个(中医科)。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历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的有关条款,对患者获得有关病历资料的范围、复印资料的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下列人员和机构可以申请复印病历资料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和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二)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表)。
(三)下列病历资料可以申请复印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四)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程序
1、申请。患者或其代理人(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向病案统计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0.5元/张。
3、复印。参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十九、二十一、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复印。
4、核实、盖章。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五)病历复印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周六、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病历复印地点:四楼办公室。
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表
申请办理人员 | 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
患者本人 |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患者代理人 | 1、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患者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 1、患者死亡证明(原件) 2、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 | 1、患者死亡证明(原件)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5、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保险机构 | 1、保险合同(复印件) 2、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 1、出具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
备注: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2、有效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委托书。 3、无有效身份证明,需由住管辖区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 4、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
服务流程及须知
(一)服务流程图
1、门诊就诊时间:8:00-11:30,14:00-17:30,急诊:24小时开诊。
2、挂号流程:团结卫生院实行实名制挂号,请患者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前来就诊,医院将为每位患者提供一个唯一的病历号(一号制),以保证患者的就诊安全及就诊信息的连贯性。
3、检验检查须知:门诊血液、粪便、小便等检验:办公楼1楼,检查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上班。
4、住院须知:(办理住院流程):
5、办理出院流程图:
公共卫生服务流程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实施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服务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服务内容: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4)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服务内容: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孕早期健康管理、孕中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6)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7)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或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检查发现、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检查发现、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结案评估。
(10)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服。
服务内容: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调养。
(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12)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疾病应急处理服务流程
(一)制定符合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方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的演练,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我医院的优势和特色,建立一支快速反应的应急医疗队伍,对全乡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医疗救治。
(二)制定并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医疗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对外联络、对内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人员及交通、通讯、施救装备等救援资源的调配,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制定发挥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检查办法,督促、检查医护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护工作者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特殊、重大、急危重症病人抢救,传染病疫情或爆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疫情的控制和爆发原因调查与处理。
(四)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避免灾后疫情的发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还要承担技术鉴定的任务。
(五)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同事,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开展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六)负责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积极督促门卫、巡逻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管理,发现漏洞及时报告,并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及时发现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医院正常工作次序,确保应急 救援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消防设施(消防泵、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紧急疏散指示标志等)及各种标志的设置、维修和管理, 保证性能完好;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职工的防火、逃生、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火情,组织灭火,疏散患者及医务人员,抢救财物。 查明性质,并及时向县消防大队“119”报警。
(八)医院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急诊急救科室,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日常急救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医保、价格、收费服务
健康科普宣传教育
(一)不定期深入社区、学校、各村开展健康宣教或义诊活动。
(二)依托医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传播,通过视频、图文等多种表达方式,紧抓健康观念知识普及。
(三)医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等方式,在门诊大厅、临床科室等公共区域进行健康宣传视频播放、海报宣传粘贴及手册发放等,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各科室利用微信群、线下讲座、床旁指导等方式与患者保持长期联系,及时督促患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改善患者的依从性,不仅帮助患者从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调整到最佳状态。
其他
一、招标采购
医院药品、设备政府采购意向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以上信息的公开可以通过医院官网、院内公告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同时应建立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药品、耗材方面
1、我院药品、耗材由药房及后勤室统一采购管理,并已建立相应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及各岗位职责,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采购档案完整。采购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零加成”,带量采购等政策。除特殊药品外,我院库存药品均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的品种;耗材方面,在政府采购平台挂网品种严格执行挂网采购;由科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执行采购,采购程序规范、可溯源。
2、我院坚持按需采购,并建立了药品、耗材保障供应管理制度,按照季节、患者增减及药品、耗材使用情况科学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库存量合理,避免库存积压或库存不足情况;对于临床有需要的药品或者耗材新品种,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通过开会研究讨论充分开展采购需求论证,会议通过后纳入医院药品、耗材供应目录,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3、我院建立了验收管理制度,明确验收标准及流程,有完整的出入库登记记录,环节完善,记录完整,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报付款单,经相关部门逐一审核后完成付款。
4、我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均签订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协议,购销合同经审院办、财务科等审核,由医院党办监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不完整的情况。供应商资质齐全,授权和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合同印章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后归口至审计科统一管理。同时,还制定了供应商管理规定,从质量、价格、供应情况、服务等多方面进行考核,促进供应商履约到位。
5、在岗位管理方面,做到内部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立专门的西药、中药、耗材采购员,采购员与库管员由不同人员担任。同时,建立了《药房岗位廉政管理制度》《药学部人员轮岗制度》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谈话,以避免廉政风险。
三、设备方面
1、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并制定《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设备采购内控制度》等制度,合理设置设备采购、维修维护、设备验收工作岗位,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采购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2、我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对采购需求对比论证,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对于单价在5万以上的采购计划,请示县卫健部门同意后,采取委托招标代理发布征询公告,公开进行需求征询和邀请院外专家进行需求论证。严格按照预算和采购编制招标文件,由医院财务科进行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等规定,我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标准限额的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入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进口设备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单一来源采购,严格进行充分论证并公示;招标代理通过公开遴选等方式进行规范选取具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
4、中标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存在超10%。
5、履约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验收,验收由医院审计、财务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报付款单,经相关部门逐一审核后完成付款。
四、后勤物资方面
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医院《永善县团结乡卫生院后勤采购管理制度》《永善县团结乡卫生院后勤服务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永善县团结乡卫生院后勤物资库房验收制度》等制度,公开招标,并按流程签订合同、验收、入库、付款。根据各科室领用计划、仓库库存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采购计划,合理设置采购、库房、验收工作岗位,对采购及库房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行风廉政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散现象。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组织我院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体学习1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把严明党的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党性,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严格遵守组织制度,抓好《廉政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规矩办事。
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查究四风,提升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要求,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防止收受红包、回扣、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加强医德医风学习教育,强化红包治理,改进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充分发挥各科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以病人为中心,人人都是服务员的意识,促进我院清廉、和谐、健康发展。
3、加强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公开办事制度,加大工作透明度,结合我院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正反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别谈话等把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确保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全院干部职工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之中,作为评先、评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我院廉洁和医疗反腐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咨询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0870-305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