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墨翰乡卫生院基本情况
联系电话:0870-3186387
主管部门: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70-4124413
详细地址:永善县墨翰乡墨翰社区东风一社69号
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墨翰卫生院始建于1955年,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一级综合性公立医院,也是永善县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科室设置和设备
编制床位32张。医院设有全科医疗科、内(儿)科、中医科、门急诊(抢救)室、计划生育科等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 超室、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公共卫生科。同时,医院还配有数字化 DR、救护车、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洗胃机、十二导心电图机、远程动态心电图机、常压煎药包装一体机、氧气瓶、智能疼痛治疗仪、离心机、妇科检查床、新生儿体重计、医用分子筛制制氧设备、高压灭菌锅等医疗设备。
(三)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院现有职工49人,在职在编职工15人,其中执业医师4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社区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1人,药师(士)1人,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2人,临聘人员3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人,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7人,检验师1人,医学影像士1人。下设9个村卫生室,一共14名村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4人。卫生院始终坚持“科教兴院、人才强院”发展战略,把人才作为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内涵,突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引进和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保证了医院建设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四)服务宗旨
墨翰乡卫生院始终秉承“仁心济世、救死扶伤”的职业信仰,发扬“诚信、仁爱、和谐、博精”的医者精神,约束员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竭力打造最优质的医疗团队服务于社会。
公共服务职能
医院所提供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服务、住院服务、急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等。门诊、急诊诊疗是第一线;住院诊疗是针对疑难、复杂的病人进行。医院还长期坚持开展义诊活动、卫生宣教、和健康讲座活动,还开展家签服务,送医上门,增强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做到某些疾病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将医学知识普及到群众心中,使公民拥有更良好的自身素质和心理健康状态。动员提倡健康生活方式,为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服务流程及须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历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的有关条款,对患者获得有关病历资料的范围、复印资料的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下列人员和机构可以申请复印病历资料。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和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二)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表)。
(三)下列病历资料可以申请复印: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四)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程序:
1、申请。患者或其代理人(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向病案管理科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0.5元/张。
3、复印。参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十九、二十一、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复印。
4、核实、盖章。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五)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
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六)病历复印地点:病案管理科。
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表
申请办理人员 | 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
患者本人 |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患者代理人 | 1、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患者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 1、患者死亡证明(原件) 2、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 | 1、患者死亡证明(原件)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5、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保险机构 | 1、保险合同(复印件) 2、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 1、出具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
备注: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2、有效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委托书。 3、无有效身份证明,需由住管辖区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 4、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
服务流程图
(一) 门诊就诊时间
门诊时间:正班:8:00-11:00,14:00-17:00
辅班:11:00-14:00,17:00-20:00
晚班:20:00-8:00
(二)检验检查须知
血液、B超:综合楼一楼
放射科:综合楼靠右侧房屋一楼
检查时间:周一至周日早上8点开始上班
(三)住院须知
办理住院流程
办理出院流程
公共卫生服务流程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实施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居民建档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时时维护管理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逐步向居民开放。
(二)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健康素养66条“指挥棒作用”,以慢性疾病为突破口,以患者及家属为主要对象,以提高慢性病患者服药依从性、健康生活方式转变为目标,将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工作相融合,在宣传栏和慢病门诊、住院部等公共区域开展慢性病健康宣传。在日常更换宣传栏、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健康知识讲座活动中正确运用核心信息并通过充分整合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促进居民健康行为形成。
(三)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实施免疫规划要求,对全乡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0—6岁儿童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完善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将接种信息按要求录入信息系统。同时主动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四)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服务内容: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提供依据。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体格检查、血红蛋白检测、健康指导、生长发育、心理行为评估、听性行为筛查等服务。
(五)孕产妇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及户籍孕产妇
服务内容:对辖区内孕产妇在孕13周之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建册率大于或等于90%;开展HIV、梅毒、乙肝抗体检测,其孕13周以前检测率力争达到90%,产后访视率达到100%。对产前检查、产时情况、产后访视及检测结果进行信息录入。要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力度,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随访工作,降低死亡风险。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年度内为辖区内常住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实施1次完整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七)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以《国家基层防治管理指南》为技术依据。规范筛查和管理确诊的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按照指南要求每年应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及1次年度评估。配齐高血压治疗药物。稳步提高患者随访管理人数。所有服务的记录及时在家庭签约服务系统中录入或更新。
(八)严重神障碍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及时为可疑患者建立线索档案,联系上级有资质的精神专科医院进行确诊,做到发现一例、管理一例。对确诊患者要加强分类管理,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所有服务记录及时录入专网系统。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为全乡内结核病可疑患者进行筛查及推介转诊;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随访管理,并对患者进行督导服药和结案评估。所有服务记录及时在家庭签约服务系统中录入或更新。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0-3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
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所有居民
服务内容: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传染病报告,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上报等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患者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及时报告、处置传染病疫情。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3、学校卫生服务。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疾病应急处置服务流程
墨翰卫生院卫生院疾病应急处理服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一、制定符合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方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的演练。
二、制定并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医疗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和 应急预案;根据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对外联络、对内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人员及交通、通讯、施救装备等救援资源的调配,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同事,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开展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四、负责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积极督促门卫、巡逻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发现漏洞及时报告,并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及时发现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医院正常工作次序,确保应急 救援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紧急疏散指示标志等)及各种标志的设置、维修和管理, 保证性能完好;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职工的防火、逃生、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火情,组织灭火,疏散患者及医务人员,抢救财物。并及时拨打“119”报警。
医保价格收费服务
(一)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 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医保收费明细,包括各项检查、治疗、药品等的费用。
(三) 协助患者办理医保结算手续,减少患者的支付负担。
(四)严格执行医保目录内的项目收费,对于不在医保范围内的项目,提前告知患者并说明原因。
(五)确保医保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收费问题。
(六)配合医保部门进行费用审核和监管,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七)对患者提出的关于医保价格收费的疑问进行耐心解答和解释。
(八)及时调整医保收费标准,确保与医保政策的同步更新。
(九)建立健全的医保价格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健康科普宣传教育
(一)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学校单位开展健康宣教或义诊活动。
(二)依托医院微信公众号传播,通过视频、图文等多种表达方式,紧抓健康观念知识普及。
(三)利用医院电子显示屏进行健康宣传视频播放,还利用海报宣传粘贴及手册发放等,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通过线下讲座、床旁指导等方式与患者保持长期联系,及时督促患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改善患者的依从性,帮助患者从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调整到最佳状态。
(五)其他。
招标采购
(一)药品、耗材方面
1、我院药品、耗材由财务部统一采购,耗材由办公室管理,并已建立相应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及各岗位职责,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采购档案完整。采购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零加成”,带量采购等政策。
2、我院坚持按需采购,并建立了药品、耗材保障供应管理制度,按照季节、患者增减及药品、耗材使用情况科学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库存量合理,避免库存积压或库存不足情况;对于临床有需要的药品或者耗材新品种,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充分开展采购需求论证,会议通过后纳入医院药品、耗材供应目录,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3、我院建立了验收管理制度,明确验收标准及流程,有完整的出入库登记记录,环节完善,记录完整,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报付款单,经相关部门逐一审核后完成付款。
4、我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均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经财务科审核,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不完整的情况。供应商资质齐全,授权和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合同印章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后归财务科统一管理。
5、在岗位管理方面,做到内部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立专门的西药、中药、耗材采购员,采购员与库管员由不同人员担任。
(二)设备方面
1、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合理设置设备采购、维修维护、设备验收工作岗位,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采购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等规定,我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标准限额的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进口设备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单一来源采购,严格进行充分论证并公示;招标代理通过公开遴选等方式进行规范选取具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
3、中标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存在超过10%。
4、履约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验收,验收由医院审计、财务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报付款单,经相关部门逐一审核后完成付款。
三、后勤物资方面
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公开招标,并按流程签订合同、验收、入库、付款。根据各科室领用计划、仓库库存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采购计划,合理设置采购、库房、验收工作岗位,对采购及库房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行风廉政建设
(一)广泛展开学习宣传
积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职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入熟悉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展开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情势,迅速传到达所有医疗卫生职员,学习教育覆盖面到达100%。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宣传,暴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我院和医疗卫生职员的自觉行为。
(二)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我院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彻彻底底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纵的制度措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厉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三)果断查处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卑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依法依纪严厉处理,决不迁就将就。对违反“九不准”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职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历或低聘、缓聘、解聘待聘、解聘。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贸易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进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装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予以处理。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催促检查等多种情势,及时发现题目和隐患,严厉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结合本身职责,将职员的违规行为记进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题目线索,抓紧核对,营建良好。
(五)大力宏扬新风正气
结合三好一满意、“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等,大力培养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建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重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宏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爱好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
领导班子对我院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我院对辖区内卫生所和职员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职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进医疗卫生职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提升、评优评先的重要根据。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厉追究卫生所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包庇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及投诉电话:0870-318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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