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茂林镇卫生院简介
联系电话:0870-3186225
主管部门: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70-4124413
详细地址:永善县茂林镇小街六社
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永善县茂林镇卫生院成立于1955年,位于永善县茂林镇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135公里,距昭通55公里。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标准化省级一级甲等卫生院。本院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综合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DR检查、彩超、检验等服务。
二、医院规模:建院时只有医务人员两名、土木结构的综合用房一间,在主管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下,历届院领导带领全院职工艰苦奋斗下逐渐发展壮大,现有占地面积365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56平方米,开放床位42张。
三、人才队伍建设:医院现有职工49人,在编人员23人,临聘人员26人,专业技术人员46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执业医师4人,助理医师4人,医士7人,主管护师5人,护师2人,护士6人,医技7人,平均年龄27岁。
四、医疗设备:医院配备有DR数字摄像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五分类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洗胃机、除颤仪、呼吸机、床旁监护仪、中频电磁波治疗仪、艾灸治疗仪等临床诊疗设备。
公共服务职能
1、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向居民普及疾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知识。
2、疾病防控:负责基本的传染病控制与检测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开展疫苗接种、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健康体检:组织和开展常规的健康体检工作,对居民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评估,并提供相关健康指导和建议。
4、计划免疫接种:计划免疫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免疫规划要求,为适龄儿童提供规范的计划免疫接种服务。同时,卫生院还开展成人免疫接种工作,提高辖区整体的免疫水平。
5、儿童保健:负责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包括新生儿筛查、儿童普查、视力检查等,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6、孕产妇保健:提供孕前妇女健康咨询、孕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后恢复等服务,关注孕产妇的健康需求。
7、慢性病管理:负责慢性病的管理和控制工作,提供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指导、健康管理计划等服务。
8、突发事件响应:协助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助组织疫情排查、医疗救治等工作。
9、医疗服务: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急诊、常见的内科疾病、妇幼保健等基本医疗服务。
10、卫生监督管理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卫生院还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维护辖区公共卫生秩序。
科室
本院内设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全科医学科、医技科、中医馆、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预防保健科等20个相关职能科室。
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
重点学科
我们致力于提供全面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尤其重视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本院重点学科涵盖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常见病治疗及医学影像诊断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和康复理疗技术等多个领域,通过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永善县茂林镇卫生院新技术准入制度
1、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2、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
3、新技术的准入应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充分考虑患者的需求和医疗资源的配置,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4、医疗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新技术进行初步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新技术的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经过初步评估的新技术,需提交院长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患者的权益和安全,确保新技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6、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7、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8、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服务流程及须知
永善县茂林镇卫生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历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的有关条款,对患者获得有关病历资料的范围、复印资料的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下列人员和机构可以申请复印病历资料。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和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二、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表)。
三、下列病历资料可以申请复印: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四、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程序:
1、申请。患者或其代理人(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向病案统计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0.5元/张。
3、复印。参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十九、二十一、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复印。
4、核实、盖章。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五、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六、病历复印地点:病案统计室。
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表
申请办理人员 | 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
患者本人 |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患者代理人 | 1、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患者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 患者死亡证明(原件) 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 | 患者死亡证明(原件)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保险机构 | 保险合同(复印件) 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 出具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
备注: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2、有效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委托书。 3、无有效身份证明,需由住管辖区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 4、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
一、就诊须知
门、急诊服务时间:24小时开诊
三楼政务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检验检查须知
门诊血液、粪便、小便等检验:就诊室左转至尽头最后一间
检查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开始上班。
三、住院须知
办理出入院流程图
四、医生问诊
1.请前往诊室等待医生问诊。请向医生如实描述您的症状、病史和过敏史。
2.医生将根据您的病情进行初步诊断,并给出相应的治疗建议。
五、检查与化验
1、根据医生的建议,您可能需要接受一些检查或化验,如心电图、B超、血常规等。
2、请按照医生的指引前往相应的检查室或二楼B超室,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检查。
六、药品取药
1、医生开具处方后,请前往药房取药。药师将核对您的处方并为您发放药品。
2取药时,请仔细核对药品名称、用量和用法,如有疑问,及时向药师咨询。
七、缴费结账
在取药或接受治疗前,请带好您的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前往收费窗口进行缴费。支持现金、银行卡等多种支付方式。缴费后,请妥善保管好您的发票和收据,以便后续报销或查询。
八、紧急救治流程
1.如遇到紧急情况,如心脏病突发、外伤等请立即前往急诊室。
2.急诊室有专门的医护人员为您提供紧急救治,请您保持冷静,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3、紧急救治后请配合医务人员使用救护车立马向上级转诊。
九、健康教育与预防
1、茂林镇卫生院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宣传活动,欢迎您参加,了解疾病预防和保健知识。
2、您也可随时向医护人员咨询健康问题,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十、复诊与随访
1、治疗结束后,医生会为您制定复诊计划。请按时前来复诊,以便医生评估治疗效果。
2、如有任何不适或疑问,请及时与卫生院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随访服务。
十一、证件要求
就诊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等),以便挂号和报销。
十二、隐私保护
我们将严格遵守隐私保护规定,保护您的个人隐私。未经您同意,不会泄露您的个人信息。
十三、费用标准
各项服务和药品的收费标准已公示在卫生院收费室窗口边上,如有疑问,可向收费窗口或咨询台咨询。
十四、注意事项
1.请保管好个人财物,注意防盗防骗
2.请勿在卫生院内吸烟、大声喧哗,保持环境整洁和安静。
3.如有任何不满意或建议,请向工作人员反映或提出投诉。
十五、投诉建议
如您对茂林镇卫生院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意或建议,请向投诉箱或工作人员反映。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公共卫生服务流程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实施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二、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三、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
4、健康指导。
七、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或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
1、检查发现。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
1、检查发现。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
1、筛查及推介转诊。
2、第一次入户随访。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4、结案评估。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服务内容: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2、儿童中医调养。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3、学校卫生服务。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十三、疾病应急处理服务流程
1、快速响应:一旦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卫生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置。
2、科学决策:根据现场调查和疫情分析,科学决策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如调整防控策略、增援医疗力量等。
3、有效执行: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包括病例隔离、环境消杀、人员培训等。
4、及时反馈:定期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疫情进展和防控效果,以便及时调整策略和资源分配。
5、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避免灾后疫情的发生。
6、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开展情况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7、负责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积极督促门卫、巡逻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管理,发现漏洞及时报告,并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及时发现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应急 救援的顺利开展。
8、加强消防设施(消防泵、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 标志、紧急疏散指示标志等)及各种标志的设置、维修和管理, 保证性能完好;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职工的防火、逃生、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火情,组织灭火,疏散患者及医务人员,抢救财物。 查明性质,并及时向县消防大队“119”报警。
9、医院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急诊急救科室,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日常急救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医保、价格、收费服务
一、医保政策宣传
为确保广大患者充分了解医保政策,本院将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患者普及医保政策知识,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二、医保报销流程
为方便患者医保报销,本院将简化报销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办理时限。患者只需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即可顺利完成医保报销。本院将加强对医保报销流程的监管,确保流程顺畅、高效。
三、医保资格审核
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区的医保资格审核要求,对患者的医保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医保资格要求的患者,将及时告知并引导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
四、医疗服务定价
我院根据国家和地区的医疗服务定价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卫生院将定期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价格合理、公平。
五、药品价格公示
为保障患者的知情权,本院将对所有药品进行价格公示。患者可以在院内的药品价格公示栏或官方网站上查询到药品的详细价格信息。我院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和调整,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六、收费标准明确
我院明确各项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并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可以清楚了解到各项服务的价格,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七、费用明细清单
患者在完成医疗服务后,我院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清单。清单将详细列出各项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等信息,方便患者进行核对和报销。
八、收费透明公开
我院坚持收费透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和解释。患者有权对收费情况进行查询和质疑,卫生院将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同时,卫生院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不断提高收费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卫生院将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价格、收费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做出积极贡献。
健康科普宣传教育
一、在显眼位置设置健康科普宣传栏,显示屏定期更新内容,涵盖健康知识、疾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居民传递科学、实用的健康信息。
二、不定期深入社区、学校、基层、单位开展健康宣教活动。组织专业医师和健康专家定期开展健康讲座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讲解各类健康知识,如儿童营养、老年人健康、慢性病防治等。讲座过程中可以与居民互动,解答疑问,提供个性化的健康建议。
三、医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视频号等传播方式传播健康观念知识普及。
四、编制健康科普宣传册,免费向居民发放。宣传册内容简洁明了,便于居民阅读和理解。同时,将宣传册放在卫生院显眼位置供居民自取,方便居民随时查阅。
五、其他。
招标采购
医院药品、设备政府采购意向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
以上信息的公开是通过院内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同时,应建立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卫生院微信公众号:永善县茂林镇卫生院
一、药品、耗材方面
1、我院药品、耗材由采购小组统一采购管理,并已建立相应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及各岗位职责,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采购档案完整。采购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零加成”,带量采购等政策。
2、我院坚持按需采购,并建立了药品、耗材保障供应管理制度,按照季节、患者增减及药品、耗材使用情况科学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库存量合理,避免库存积压或库存不足情况;对于临床有需要的药品或者耗材新品种,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或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开展采购需求论证,会议通过后纳入医院药品、耗材供应目录,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3、我院建立了验收管理制度,明确验收标准及流程,有完整的出入库登记记录,环节完善,记录完整,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报付款单,经相关部门逐一审核后完成付款。
4、我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均签订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协议,购销合同经审计科、财务科等审核,由医院纪委委员监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不完整的情况。供应商资质齐全,授权和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合同印章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后归口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同时,药学部还制定了供应商管理规定,从质量、价格、供应情况、服务等多方面进行考核,促进供应商履约到位。
5、在岗位管理方面,做到内部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立专门的西药、中药、耗材采购员,采购员与库管员由不同人员担任。同时,建立了《药学部岗位廉政管理制度》《药学部人员轮岗制度》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谈话,以避免廉政风险。
二、设备方面
(1)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并制定《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设备采购内控制度》等制度,合理设置设备采购、维修维护、设备验收工作岗位,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采购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2)我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对采购需求对比论证,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对于单价在50万以上的采购计划,采取委托招标代理发布征询公告,公开进行需求征询和邀请院外专家进行需求论证。严格按照预算和采购编制招标文件,由医院审计科和法务进行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审计和法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等规定,我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标准限额的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进口设备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单一来源采购,严格进行充分论证并公示;招标代理通过公开遴选等方式进行规范选取具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
(4)中标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存在超过10%。
(5)履约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验收,验收由医院审计、财务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报付款单,经相关部门逐一审核后完成付款。
三、后勤物资方面
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医院《永善县茂林镇卫生院后勤采购管理制度》《永善县茂林镇卫生院后勤服务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永善县茂林镇卫生院后勤物资库房验收制度》等制度,公开招标,并按流程签订合同、验收、入库、付款。根据各科室领用计划、仓库库存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采购计划,合理设置采购、库房、验收工作岗位,对采购及库房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行风廉政建设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清廉云南” 建设,严格落实九项准则,着力推进医疗卫生系统廉政建设, 健全完善医院各项制度,确保党风、院风、医风、行风、作风不断向好。
二、深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
按照《中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印发“清廉医院”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云卫党组发〔2021〕40 号)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清廉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医德医风建设体系,在今年的行风建设过程中,我院把清廉医院建设作为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自觉抓好各项工作,坚决打好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把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融入清廉医院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推动清廉医院建设走深走实。深化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聚焦《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规准则,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清廉云南” 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及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纪办通﹝2022﹞ 6 号)有关要求,围绕药品、耗材购置等敏感环节加强监管,开展打击收受“红包”暗访工作,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岗位进行重点监控,严查在药品耗材购销过程中的职务违法行为,我院行风建设全覆盖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行业不正之风。持续整治在挂号、诊疗、检查、取药等服务过程中重复收费、串换收费、捆绑收费、超量收费,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多数管理制度是完善和有效的,也是认真执行到位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现在这方面的反映逐步淡化,医护人员的自我防御能力不断增强,物价管理不断规范。我单位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事件没有发生,医保管理得到加强。把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融入清廉医院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推动清廉医院建设走深走实。
三、严格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云卫医发〔2021〕35 号)要求,广泛深入组织《九项准则》相关学习培训,确保本机构内工作人员人人知晓、人人践行、廉洁行医、廉洁从业。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置举报电话、投诉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规范执业环境,每月分析研判行风建设情况,健全治理“红包、回扣”长效机制,明确对违反“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风规定的处罚意见。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风整治持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4 年)的通知》以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内部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完善医药购销廉洁保障机制,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以此进一步推动医务人员廉洁执业,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向好。
四、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制度建设与执行
1、完善行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医德医风教育
1、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德医风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2、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3、加强对医务人员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
(三)监督检查与考核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2、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廉政风险防控
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定期排查和评估。
2、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
3、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应用。
(五)患者权益保障
1、完善患者权益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隐私权等得到充分保障。
2、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患者疑问,提高患者满意度。
3、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投诉进行及时、公正、透明的处理。
(六)投诉处理与反馈
1、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机构,公开投诉渠道,方便患者投诉。
2、对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及时给予患者合理的答复和解决方案。
3、定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七)纪律处分与问责
1、对违反行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因管理不力导致行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3、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将处理结果和问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形成有效的震慑。
(八)持续改进与提升
1、定期对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不断提升行风廉政建设水平。
3、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行风廉政建设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行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及投诉电话:0870-3186225
咨询及投诉邮箱:mlzwsy289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