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中医医院简介
联系电话:0870-4127132
主管部门: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70 - 4122530
详细地址:永善县永兴街道桐堡社区桐子堡社167号
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永善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88年,于2013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018年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2023年8月经云南省卫健委核定为三级不定等中医医院,承担了全县医疗、教学、供血、职业健康体检、预防、保健、医保、120急救中心等工作,是全县医疗的指导中心之一,是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昭通市中医医院的医联体医院。
(二)医院规模。医院占地面积19228.97平方米,业务用房34248平方米,分设两个院区。编制床位480,实际开放床位402张。
(三)人才队伍建设。医院现有职工394人,在职在编176人,聘用人员218人,其中,正高12人,副高35人,中职82人;云南省基层名医2人(中医),云南省优秀青年中医2人,云南省优秀卫生人员1人,昭通市“鲲鹏计划”人选1人,县级名医6人。
(四)临床科室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推拿科、康复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麻醉科、脾胃病科、老年病科、口腔科、治未病科、重症医学科、肾病科(血液透析室)等19个临床科室。设药剂科(含静脉集中调配中心)、检验科、放射科、超声功能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营养科、内镜检查室、消毒供应中心、医学装备科等10个医技科室。有省级重点专科三个(骨伤科、脾胃病科、妇科),市级重点专科五个(针灸推拿科、脾胃病科、妇科、老年病科、儿科为),在建省级特色优势专科两个(儿科、康复科)。
(五)专家工作站建设。医院建立省内外专家工作站5个(周太成、徐灵、陈淑琴、杨玉琼、庞浩鹏)。
(六)医疗设备。医院配备有1.5T超导核磁共振系统、16排32层西门子CT、联影16排24层CT、 韩国DR、西门子DR系统、移动式C型臂X光床旁诊断手术系统、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飞利浦四维彩超、椎间孔镜 、3D腹腔镜、钬激光、PCR实验室设备、检验科尿液及生化流水线设备、盆底康复治疗仪、电子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治疗性结肠镜、有中药离子导入设备、多功能牵引设备、磁振热治疗设备、微波热疗设备等中医诊疗设备14类57种。
(七)科研教学成果。建设施云军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一个;申报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广州中山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周太成博士胃肠疝外科工作站;系云南中医药大学实习医院,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教学医院。
(八)技术水平。目前我院能开展骨肿瘤切除+骨重建,全膝关节置换术、全髋关节置换术,脊柱骨折内固定术、四肢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椎间盘摘除术等手术、尿管镜钬激光碎石、经尿道前列腺等离子电切术、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疝修补术、颅内血肿清除术、腹腔镜下结直肠癌根治术、各类痔等手术、宫腹腔镜联合下输卵管复通术+盆腔粘连松解术、腹腔镜下子宫内膜异位症切除术、腹腔镜下子宫附件切除术、各种难产的复杂手术,宫腔镜下各类手术等手术、鼻内窥镜下多鼻窦手术、鼻甲部分切除术、鼻息肉切除术、鼻中隔偏曲矫正术、鼻腔鼻窦肿物切除术。在支撑喉镜下声带息肉、声带肿物切除术、扁桃体切除术、腺样体刮出术、会厌肿物切除术、腭咽成形术等手术、开展针灸、推拿、刮痧、隔姜灸、长蛇灸、火龙罐、中医美容等中医适宜技术60余项。
(九)中医药特色优势。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推广运用中医医疗技术10类69项。
(十)智慧医院建设。智慧医院建设。医院全面推进智慧化医院建设,开通预约挂号、刷脸支付、诊间支付、智能叫号、影像检查结果自助打印、各类信息查询等功能,开展远程会诊等业务,已经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医保“刷脸”支付的功能,逐步实现对医院内的设备、药品、器械、场所、医护管理、病患、制度和文化进行全岗、全程、全面的信息技术应用。
公共服务职能
医院所提供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服务、住院服务、急诊服务、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等。门诊、急诊诊疗是第一线;住院诊疗是针对疑难、复杂、危重的病人进行;康复医疗是运用物理、心理等方法,纠正因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或心理失衡,达到预期效果。保健和康复服务是医院的重要服务职能。医院不仅仅只负责诊治病人,同时为群众开展健康义诊、科普宣传、卫生宣教等保健康复服务。在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目标中,我院踊跃发挥预防保健功能,积极开展社区、乡镇医疗帮扶、家庭医疗服务、普及卫生知识、健康咨询、疾病普查、动员提倡健康生活方式等活动。
科室
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
重点学科
医院重点专(学)科建设。有省级重点专科三个(骨伤科、脾胃病科、妇科),市级重点专科五个(针灸推拿科、脾胃病科、妇科、老年病科、儿科为),在建省级特色优势专科两个(儿科、康复科)。
永善县中医医院新技术准入制度
为规范医疗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加强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项目,提高医疗质量,确保病人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发展,根据新公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医疗过程中,自主创新或引进的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在本院首次应用于临床诊断、治疗及护理等方面的技术,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效益性,易于推广应用等特点。
一、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类
(一)禁止类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
1.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2.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3.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
4.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禁止类技术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发布或者委托专业组织制定发布,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二)限制类医疗技术,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一般医疗技术,指除以上情形之外的,且在国内其他医疗机构已开展成熟的医疗技术。
二、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二)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四)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五)有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六)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器械须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器械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准入。
(七)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三、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程序
(一)申报
申报新技术、新项目的主持人应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人员;操作难度大、风险高的,主持人应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人员。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经过科室的充分论证。申请人员填写《永善县中医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准入申请书》,经本科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和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
检验、检测类新项目开展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新项目开展前应收集相关的检验资料;
2.征求相关临床科室专家意见;
3.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
4.评估开展该检验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5.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试剂的三证是否齐全;
6.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二)审批准入
1.技术审核:医务部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后,报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评估、审核。
2.医学伦理审核:项目负责人按照医学伦理审核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由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核。技术审核和伦理审核均通过后,由医务部挂网通知,纳入当年的新技术、新项目管理。
(三)其他方面
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相关科室向物价办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报上级医保管理部门审批。
四、监督管理
(一)新技术、项目经审批后应按计划实施,因主观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能继续开展的,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暂停该技术、项目的开展。
新技术、项目临床试用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新技术、项目临床试用,由医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调查情况报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以决定是否恢复临床试用:
1.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
2.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3.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开展新技术、项目的科室和人员不得将获准试用的新技术在其他医疗机构应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者紧急救援、急诊抢救的情形除外。
(二)科室每半年向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报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情况,包括诊疗病人数量、临床疗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医务部每半年组织对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新技术、新项目转为常规技术要求:
1.探索使用医疗技术,开展2年后转为常规医疗技术管理。
2.限制类医疗技术,开展1年后转为常规技术管理。
3.其他医疗技术根据所开展技术的风险和困难程度等,可半年后转为常规技术管理,也可直接按常规技术管理。
(四)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后,科室和医务部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存档备查,包括查新报告、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伦理审批表、设备、药物等相关证明材料、技术中期评估内容、年终评奖相关材料等。
(五)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奖励办法
申报科室将开展满一年度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评选申请表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按照相关制度,组织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对取得成效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奖励。
(六)本院已经有科室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后续开展的科室,应向医务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开展的理由和条件,由医务部提交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不再纳人新技术、新项目管理。
(七)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不经申报,擅自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者,视情节按违反规章制度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科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承担。
服务流程及须知
永善县中医医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历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的有关条款,对患者获得有关病历资料的范围、复印资料的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下列人员和机构可以申请复印病历资料。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和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二、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表)。
三、下列病历资料可以申请复印:
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四、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程序:
1、申请。患者或其代理人(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患者授权委托书,向病案统计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我院暂时未收取复印费。
3、复印。参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十九、二十一、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复印,原则上需病人出院七天后方可到指定地点复印。
4、核实、盖章。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五、病历复印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18:00 ;
周六上午8:30~11:30。
六、病历复印地点:
新院门诊九楼病案室、老院5号楼一楼病案室(温馨提示:病人在老院住的院就在老院复印病历,在新院住的院就在新院复印)。
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表
申请办理人员 | 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
患者本人 |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患者代理人 | 1、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患者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 患者死亡证明(原件) 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 | 患者死亡证明(原件)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保险机构 | 保险合同(复印件) 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 |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 出具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
备注: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2、有效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委托书。3、无有效身份证明,需由住管辖区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4、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
服务流程及须知
(1)门诊就诊时间:
门诊时间:8:00-12:00,14:30-18:00
急诊:24小时开诊
(2)挂号流程:永善县中医院院实行实名制挂号,请患者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前来就诊,医院将为每位患者提供一个唯一的门诊号,以保证患者的就诊安全及就诊信息的连贯性。
患者可医院门诊大厅一楼自助机或门诊窗口挂号,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
患者可在医院门诊大厅一楼导医台或门诊窗口挂号,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
服务流程图
(3)检验检查须知
检验:新院门诊大楼4楼,老院医技大楼4楼
检查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开始上班
(4)住院须知
办理住院流程
办理出院流程
公共卫生服务流程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上级部门要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4)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2.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产科新生儿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3.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4.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呼、脑猝中、急性心梗、心脏猝死、心绞痛、恶性肿瘤、食源性疾病、死亡的管理。
服务对象:院内患者。
服务内容:
(1)检查发现、登记上报。
5.传染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医院内怀疑的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
(1)筛查及推介转诊。
6.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
(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上报。
疾病应急处理服务流程
一、制定符合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方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的演练,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优势和特色,建立一支快速反应的应急医疗队伍,对全市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医疗救治。
二、制定并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医疗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和 应急预案;根据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对外联络、对内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人员及交通、通讯、施救装备等救援资源的调配,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制定发挥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检查办法,督促、检查医护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护工作者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特殊、重大、急危重症病人抢救,传染病疫情或爆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疫情的控制和爆发原因调查与处理。
四、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避免灾后疫情的发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还要承担技术鉴定的任务。
五、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同事,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开展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六、负责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积极督促门卫、巡逻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管理,发现漏洞及时报告,并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及时发现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医院正常工作次序,确保应急 救援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消防设施(消防泵、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 标志、紧急疏散指示标志等)及各种标志的设置、维修和管理, 保证性能完好;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职工的防火、逃生、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火情,组织灭火,疏散患者及医务人员,抢救财物。 查明性质,并及时向县消防大队“119”报警。
八、医院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急诊急救科室,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日常急救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医保、价格、收费服务
健康科普宣传教育
一、不定期深入社区、学校、基层、单位开展健康宣教或义诊活动。
二、依托医院微信公众号,通过视频、图文等多种表达方式,紧抓健康观念知识普及。
三、医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等方式,在门诊大厅、临床科室等公共区域进行健康宣传视频播放、海报宣传粘贴及手册发放等,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各科室利用微信群、线下讲座、床旁指导等方式与患者保持长期联系,及时督促患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改善患者的依从性,不仅帮助患者从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调整到最佳状态。
五、其他。
招标采购
医院药品、设备政府采购意向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
以上信息的公开可以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院内公告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同时,应建立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药品、耗材方面
(1)我院药品、耗材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并已建立相应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及各岗位职责,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采购档案完整。采购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零加成”、带量采购等政策。除特殊药品(如:狂犬疫苗疫苗在县疾控中心采购、院内制剂由云南省集团调剂采购、未挂网确需药品实行备案采购)外,我院库存药品均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的品种;耗材方面,集采产品严格按照医保文件执行、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品种严格执行挂网采购;同时,医院内部使用智慧平台系统,由科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执行采购,采购程序规范、可溯源。
(2)我院坚持按需采购,并建立了药品、耗材保障供应管理制度,按照季节、患者增减及药品、耗材使用情况科学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库存量合理,避免库存积压或库存不足情况;对于临床有需要的药品或者耗材新品种,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或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开展采购需求论证,会议通过后纳入医院药品、耗材供应目录,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3)我院建立了验收管理制度,明确验收标准及流程,有完整的出入库登记记录,环节完善,记录完整。
(4)我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均签订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购销合同经报审科室、采购部门、财务科、、内审办、法律顾问、分管领导、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审核无异后签订。供应商资质齐全,授权和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合同印章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后由药剂科统一管理。
(5)在岗位管理方面:采购员与库管员由不同人员担任。同时,药剂科负责人和医院党委签岗位廉政承诺书。
二、设备方面
(1)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县级医学装备管理指南》等规定,并制定《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设备采购内控管理手册》等制度,合理设置设备采购、维修维护、设备验收、设备的计量检测及设备报损。
(2)我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对采购需求对比论证,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对于单价在30万以上的采购计划,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在进行采购。如采取委托招标代理发布征询公告,公开进行需求征询和邀请院外专家进行需求论证。严格按照预算和采购编制招标文件,由医院审计科和法务进行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审计和法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等规定,我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标准限额的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进口设备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单一来源采购,严格进行充分论证并公示;招标代理通过公开遴选等方式进行规范选取具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
(4)中标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存在超过10%。
(5)履约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验收,验收由医院资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报付款单,经相关部门逐一审核后完成付款。
三、后勤物资方面
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医院《永善县中医医院后勤采购管理制度》《永善县中医医院后勤服务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永善县中医医院后勤物资库房验收制度》等制度,公开招标,并按流程签订合同、验收、入库、付款。根据各科室领用计划、仓库库存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采购计划,合理设置采购、库房、验收工作岗位,对采购及库房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行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医德医风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主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行风建设管理体系。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行风管理体系,强化廉洁从医和法纪教育,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做到认识下要清醒、思想上要警醒、行动上要自觉。党委书记与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签订医德医风暨行业作风建设目标责任书,确保行风工作层层落实。
二、建章立制、深入推进行业作风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逐步实现党建制度体系化。结合医院章程,《医院内控规范手册》,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四不直接和末位表态制度》、《书记、副书记接待日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末位发言”制度的民主集中制,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切实履行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职责。二是强化党务院务公开,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针对“人、财、物、项目”等重点环节,建立完善人事、财务、基建、设备、耗材、药剂、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定期提醒机制和定期轮岗交流的制度,制定一系列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排查和防控措施的跟踪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风险岗位监管,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巩固清廉医院建设成果。在全院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婚丧嫁娶报备与执行、严禁酒驾、参赌涉赌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对新进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身边人身边事,行业内典型案例实行警示教育。狠抓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清廉党风、清新行风、清净院风、清洁医风、清朗作风的“五清医院”。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强。
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廉政谈话。为切实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关键岗位、重点部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结合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定期召开不正之风整治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人员个人提醒谈话全覆盖。二是强化医德医风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定考核细则,实行医德医风考核一票否决制,每半年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于职称竞聘、评先评优。切实做到以行风建设促进优质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清正的诊疗服务。
咨询及投诉方式
医院总值班电话:0870-4127132
投诉电话:0870-41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