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森林
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
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永善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善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
救援队伍组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补齐森林草原火灾扑火能力短板,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守正创新、实事求是,全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二、组建原则
(一)依托消防、联合建设。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原则上不新建营房,人员在现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基础上,通过新招收一定数量专职消防员补足。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建设。
(二)统筹各方、一队多能。队伍统筹现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伍、自然资源耕地红线保护队伍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承担森林火灾扑救、民房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耕地红线巡查保护,同时承担民房火灾防控、森林火灾巡查、安全宣传、宅基地巡查、地灾巡查、集镇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职责。
三、组建标准
在全县建设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打造全县“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全域联动、保护本地、辐射周边”的综合性专业救援队伍体系,以人员专业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县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一)县级专业队。到2024年5月,在现有县级消防救援力量的基础上,通过新招录等方式增加20名专职消防员,组建一支不少于80人的县级队伍。
(二)乡镇级专业队。到2024年6月,所有乡镇依托乡镇专职消防队组建1支不少于10人的队伍,其中重点乡镇莲峰、桧溪组建不少于15人队伍,满足辖区综合应急救援任务需求,全面提升乡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专业队伍队长原则上由专职消防队队长担任。
四、职能任务
永善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坚持“政府主建主用,应急、林草、自然资源、消防主训主管”的总原则,按照整合业务部门末端力量职能定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任务。
(一)火灾扑救类。森林、草原、民房等火灾类扑救。
(二)应急救援类。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群众遇险,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救援。
(三)巡查保护类。负责开展日常耕地红线巡查保护、地灾隐患点巡查、宅基地建设监管(做到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住宅竣工验收到场)等。
(四)综合执法类。负责辅助乡镇综合执法队开展执法及集镇管理工作。
(五)灾害防范类。定期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森林草原防火、气象等灾害巡查;开展消防安全、自然、气象灾害防范宣传培训和法律法规普及;辖区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灾害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处置演练;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责任制,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六)其它。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全面负责、部门依法履责”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专业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急、林草、自然资源、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建设、管理使用,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队伍人员招录、训练、管理。相关部门对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积极予以保障。
(二)做好经费保障。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运行经费按照10万元/人/年的标准由县级财政统筹资金予以保障(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高危补助、伙食费、被装费、运维费等)。车辆装备经费按照《森林火灾处置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由应急、林草、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通过谋划项目等向上级争取保障。
(三)统筹营房建设。县级队伍营房驻地暂定消防救援大队溪洛渡沟执勤点;乡镇队伍营房原则上以现有乡镇专职消防队营房、林业站用房为主,特殊情况由乡镇调剂或租赁其他房屋解决。
(四)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应急、林草、消防负责车辆器材装备保障,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建队规划、人员招录、管理训练和调度指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机构编制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政策要求,支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
附件:1. 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计划
2. 森林火灾处置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参考)
附件1
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
救援队伍建设计划
时间 | 2024年5月 | 2024年6月 | 备注 |
建队任务 | 县级专业队伍 | 乡镇级专业队伍 | |
队伍规模 | 合计80人 | 莲峰、桧溪15人 其他乡镇10人 合计150人 | |
新增人员 | 新招录20人 | 新招录104人 |
附件2
森林火灾处置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参考)
队伍类别 | 县级专业队(80人) | 乡镇级专业队(10人) | 乡镇级专业队(15人) |
1辆水罐(泡沫)消防车(8吨以上) | 1辆水罐(泡沫)消防 车 | 1辆水罐(泡沫)消防 车 | |
3辆小型越野水罐车 | 1辆小型越野水罐车 | 1辆小型越野水罐车 | |
10辆摩托车 | 5辆摩托车 | 5辆摩托车 | |
主要灭火装备 | 70把2号灭火工具 | 10把2号灭火工具 | 15把2号灭火工具 |
35台风力灭火机 | 5台风力灭火机 | 7台风力灭火机 | |
35台机动链锯 | 5台机动链锯 | 7台机动链锯 | |
10台森林消防泵 | 2台森林消防泵 | 3台森林消防泵 | |
10个移动水囊 | 2个移动水囊 | 3个移动水囊 | |
40小口径水带(不少于 2000米) | 40小口径水带(不少 于500米) | 40小口径水带(不少 于700米) | |
40小口径水枪(不少于 20把) | 40小口径水枪(不少 于4把) | 40小口径水枪(不少 于5把) | |
70具点火器 | 10具点火器 | 15具点火器 | |
通信器材 | 卫星电话 | 卫星电话 | 卫星电话 |
对讲机 | 对讲机 | 对讲机 |
政策解读: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