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永善县
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清单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按照昭通市司法局《关于制定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的通知》和《中共永善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办通〔2024〕25号)工作要求,县司法局牵头梳理了《永善县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并于6月17日征求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现予以公示。
2024年6月19日
永善县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频次 | 牵头单位 | 备注 |
1 | 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六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代理活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九条;《云南省招标投代理活动监督检查标条例》(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四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检查 | 《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政监督检查 |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0号修正)第二十七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五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检查 |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第五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的监督检查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第六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城市排水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0号)第五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1 | 对城市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五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2 | 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 监督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七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3 | 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七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4 | 城市环卫企业的监督检查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于2015年5月4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派驻监督员。 | 每年1次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15 | 建筑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二条。 | 根据《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50号)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 | 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根据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根据群众举报和常规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 | 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17 | 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 根据施工各环节需要开展检查 |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8 | 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检查对象:企业,通过日常检查、“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取检查,频次不定。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 |
19 |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四条第一款。 | 检查对象:企业,通过日常检查、“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取检查,频次不定。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 |
20 | 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第三款;《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检查对象:企业,通过日常检查、“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取检查,频次不定。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 |
21 |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环境影响的跟踪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 | 检查对象:企业,通过日常检查、“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取检查,频次不定。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 |
22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 检查对象:企业,通过日常检查、“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取检查,频次不定。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 |
23 | 对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环境监察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46号)全文 | 检查对象:企业,通过日常检查、“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取检查,频次不定。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 |
24 | 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 检查对象:企业,通过日常检查、“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取检查,频次不定。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 |
25 | 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矿山开采、石材生产加工、混凝土(沥青)砂浆预拌、工矿企业物料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 | 检查对象:企业,通过日常检查、“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取检查,频次不定。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 |
26 | 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二十九条。 | 对本单位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全覆盖检查不少于2次 | 永善县应急管理局 | |
27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三十条。 | 对本单位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全覆盖检查不少于2次 | 永善县应急管理局 | |
28 | 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 对本单位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全覆盖检查不少于2次 | 永善县应急管理局 | |
29 | 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4号)第六条。 | 对本单位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全覆盖检查不少于2次 | 永善县应急管理局 | |
30 | 对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第708号)第八条。 | 对本单位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全覆盖检查不少于2次 | 永善县应急管理局 | |
31 | 直销行为检查 | 《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 常规监督检查案双随机抽查比例实施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视情况开展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2 | 价格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部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工作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1〕13号);《关于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9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办发〔2022〕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印发 2022年云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运行〔2022〕634号);《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税〔2022〕21号)。 | 1.每年根据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1.每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2.根据举报投诉线索开展检查。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3 |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 号)。 | 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视情况开展(不定频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4 |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 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视情况开展(不定频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5 | 特种设备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 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视情况开展(不定频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 号)。 | 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视情况开展(不定频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7 | 对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类)进行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 1.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相对应每年至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分别为1次、1-2次、2-3次、3-4次。2.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重大活动保障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对问题线索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实施重点检查。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8 |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 | 《食品安全法》第二节第四十四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 | 每年1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9 | 对食品经营者(流通类)进行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 |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具体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由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0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八章第一百一十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二条。 | 1.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相对应每年至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分别为1次、1-2次、2-3次、3-4次。2.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1 |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 | 《食品安全法》第二节第四十四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33号)。 | 每年1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2 | 永善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 每年1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3 | 永善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 每年1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4 | 民生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品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法》。 | 每年1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5 | 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局双随机抽查,不定期开展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6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7 | 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8 | 制造上修理、销售(包括)计量器具和型式批准(含标准物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局双随机抽查,不定期开展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9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局双随机抽查,不定期开展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0 |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计量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局双随机抽查,不定期开展 |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1 | 定点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 |
52 | 农业机械安全检查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四十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 |
53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 每年2次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 |
54 | 兽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五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 |
55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及经营者监督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十一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 |
56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 |
57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 |
58 | 登记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抽查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 |
59 | 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一号)第二十九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
60 |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 65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 每年2次 | 永善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
61 | 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企业的检查 | 《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每年1-3次 | 永善县烟草专卖局 | |
62 | 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六章;《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五章。 | 每年1次 | 永善县教育体育局 | |
63 | 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办学情况抽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五章。 | 每年2次 | 永善县教育体育局 | |
64 | 对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三十条、第四十七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 每年开展1次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 永善县医疗保障局 | |
65 | 对用人单位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七十七条。 | 根据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 永善县医疗保障局 | |
66 | 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每年开展1次常规检查,视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 永善县医疗保障局 | |
67 | 公共安全检查 | 《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不定次 | 永善县公安局 | |
68 | 消防设施检查 | 《消防法》。 | 不定次 | 永善县公安局 | |
69 | 网络安全检查 | 《公共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 不定次 | 永善县公安局 | |
70 | 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每年4次 | 永善县公安局 | |
71 | 反恐防范检查 | 《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法规》。 | 不定次 | 永善县公安局 | |
78 |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 不定期巡查 |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 |
79 | 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检查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不定期巡查 |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 |
80 | 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检查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不定期巡查 |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 |
81 | 核查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永善县统计局 | |
82 |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永善县统计局 | |
83 |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 (云办发电〔2022〕32号)。 | 每年4次 | 永善县交通运输局 | |
84 | 对水利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水务局 | |
85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水务局 | |
86 | 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水务局 | |
87 | 对行政相对人执行水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水务局 | |
88 | 防洪工程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五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水务局 | |
89 | 对其他有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的防汛工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防汛条例》第二十六条 | 每年1次 | 永善县水务局 | |
90 |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91 | 放射诊疗执业活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92 |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93 | 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94 |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95 | 消毒产品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96 | |||||
97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98 | 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99 | 生活饮用水和涉产品的卫生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100 | 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101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 | |
102 | 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03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04 | 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 每年3-4次 |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05 | 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 | 《就业促进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 每年1次 |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06 |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每年1次 |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07 | 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08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 | 每年1次 | 永善县防震减灾局 | |
109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 按要求适时开展 | 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110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按要求适时开展 | 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111 |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考核、督导) | 每年根据火灾形势需要和国家、省、市等有关行业部门部署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考核、督导)工作,对有关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考核验收及督导。 | 按要求适时开展 | 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112 | 重要节事活动消防安保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每年春节、元宵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和在市内举办的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要求,对涉及活动场所、社会面有关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及督导。 | 按要求适时开展 | 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113 |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 每年1次 | 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114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 按要求适时开展 | 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115 |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核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的通知》(应急消〔2019〕162号)。 | 按要求适时开展 | 永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116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经营活动及管理开展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每月一次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
117 | 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及管理行为开展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每月一次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
118 | 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经营活动及管 理行为开展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云南省旅游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 每月一次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
119 | 对导游人员执业行为开展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 | 每月一次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
120 |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开展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每月一次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
121 | 对木材经营加工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五条。 | 1-2次/年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22 | 对森林植物检疫检查 |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 | 1次/年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23 | 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 1-2次/年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24 | 林木种苗工程检查 | 《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 适时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25 | 林木种子质量检查 |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四十七条。 | 每年1-2次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26 | 对使用草原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 每年1-2次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27 | 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六条。 | 每年1-2次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28 | 对自然保护地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 | 每年1-2次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29 |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 | 每年一次 | 永善县林业和草原局 | |
130 | 防汛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五条。 | 每季度全面排查一次,主动发现或依举报 | 永善县16乡镇(街道) | |
131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 | 按要求适时开展 | 永善县16乡镇(街道) | |
132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 每季度全面排查一次,主动发现或依举报 | 永善县16乡镇(街道) | |
133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第三十一条;《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1号) 第二十一条 。 | 每季度全面排查一次,主动发现或举报 | 永善县16乡镇(街道) | |
134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 | 每月一次,主动发现或举报 | 永善县16乡镇(街道) |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