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和代码
永善县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审批
代码: 1100619000
二、受理范围
需在永善县辖区内开展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等政府统计调查以外的,利用统计调查方法进行的民间统计调查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等活动的机构组织,可向永善县统计局提出申请“民间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依法取得《永善县民间统计调查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组织,永善县范围内开展民间统计调查的,向永善县统计局提出申请“民间统计调查项目”行政审批。
三,办理依据
《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2000年5月26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公布)第十五条 “设立统计师事务所及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第十六条“企业事业组织及个人进行民间统计调查的,按照下列规定报批:
(一)在两个以上地、州、市范围内调查的,报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二)在两个以上县范围内调查的,报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统计机构审批;
(三)在一个县范围内调查的,报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四)省外的组织、个人在本省进行统计调查的,报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五)境外的组织、个人在本省进行统计调查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实施机关
永善县统计局。
五、审批条件
(一)申请“民间统计调查机构”准予资格认定条件:
1、依法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有关内容;
2、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调查必备的会议室,以及必要的数据处理设备;
3、有3名以上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统计从业人员,其中,具有“统计师”以上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至少1名;
4、有可靠的统计信息来源和较为稳定的访员队伍;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开展民间统计调查的单位必须是经批准成立的民间统计调查机构;
2、制订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3、调查的统计指标、统计标准、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符合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
4、统计调查表式应当标准化。
5、不得进行可能导致下列后果的民间统计调查:
①违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
③违反国家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的;
④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⑤宣传邪教、迷信的;
⑥进行欺诈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⑦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情形。
依法申请变更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准予批准的条件:
调查目的、内容、范围、时间、对象、方式等方面变更,准予批准条件同新办(首次)。
六、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 永善县统计局法规股
地址:永善县溪洛渡镇校园社区兴隆街17号,邮政编码:657300
联系电话:4124417
七、申请材料
(一)永善县民间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