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出台,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法律遵循。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都对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原则性、纲领性要求。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要求。
三、目的意义
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此次《办法》的出台,为永善县住建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供了具体的执法规范。
四、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法制审核、层级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4章19条,规定了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时限、程序以及追责情形。附件详细从五类即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行政监督检查类、行政强制类、其他重大行政执法类形成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标准》,制发了《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
五、核心举措
(一)落实审核主体。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行政执法机关要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确定审核范围。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国家、社会、行政相对人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制定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三)明确审核内容。针对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
(四)细化审核程序。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有关文件: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