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1.增储量、强质量、推使用,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储、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2.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养殖效益。
3. 2024年,永善县“粮改饲”预收储30000吨。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各乡镇(街道)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支持收储品种
全株青储玉米、苜蓿、燕麦草、甜高粱、巨菌草等;
玉米秸秆、干草、砂仁秆等。
(三)补贴对象及补助标准
1.对象:全县范围内存栏牛20头以上(含20头)、存栏羊100只以上(含100只)的养殖经营主体,收储上述品种饲料40吨以上的实施补贴。
2.补助标准:为60元/吨。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级文件要求,编制年度粮改饲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任务、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程序、实施进度、工作措施、核查验收、资金拨付、数据汇总、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内容。
(二)落实实施主体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选择一批收储能力强、带动能力好的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作为粮改饲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强化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对粮改饲工作的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将粮改饲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实施步骤安排
2024年1月至3月,完成收储和种植意愿入户调查。
2024年4月至6月,完成宣传发动和种植地点落实,安排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并上报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并完成种植。
2024年7月,专业合作社完成饲料储存设施维护(修复)。
2024年8月至10月20日前,完成储存任务,乡镇(街道)验收后汇总上报。
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抽验(抽验数为乡镇验收合格数的20%)并完成资金兑付。
四、项目核查验收
按照“受益对象明确、储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要求,县乡有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的验收。验收时项目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收储台账(详细记录收储数量、价格、付款数额等信息)。
(二)验收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验收工作人员实地进行勘测核算
核算标准全株青储玉米窖贮0.8吨/立方米、玉米秸秆黄贮0.6吨/立方米、牧草0.6吨/立方米计算实际储存量、按储存饲料质量要求等进行验收。
五、资金拨付
1.按照“先储后补”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
2.经验收合格,确定享受补助的养殖合作社或大户等,必须经乡镇(街道)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标准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
3.对发现问题的收储主体要督促整改,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后按标准拨付补助资金,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六、技术保障
1.涉项乡镇(街道办)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农技人员、工作队、村“两委”负责项目建设的相关宣传、培训和指导。具体安排是:
2024年2月至4月:到项目区巡回宣传青贮玉米种植,帮助农户算好“粮改饲”经济账,转变思想观念,培训指导青贮玉米种植技术。
2024年5月至6月:对农户进行青贮玉米田间管理技术培训。
2024年7月至10月:对专业合作社进行全株玉米青贮技术培训和相关指导,让农户真正认识和接受“粮改饲”。
七、效益分析
传统种植1亩玉米,可收玉米350—400公斤,按市场价3元/每公斤计,每亩可收入1200元;粮改饲每亩可产全株玉米秸秆3.5吨左右,按现行市场价450元/吨计,每亩可收入1575元,每亩增收375元。实施粮改饲项目,能够有效满足草食家畜养殖的饲草料需求,有效缓解玉米收储压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益,降低养殖成本,减少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和生态效益共赢。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