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黄华镇人民政府印发了《黄华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黄政发〔2024〕15号)。为便于更好地贯彻落实、便于公众更好了解《通知》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我镇由于受地形、地理和水文气候特征等因素影响,易受洪涝、旱灾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在暴雨、或突发性、局部性强降雨的影响下,容易造成洪涝灾害和山体滑坡。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议精神,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旱工作方针,切实有效的做好我镇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全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昭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永善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永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黄华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黄华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山洪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有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一)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三) 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上下联动。
(四)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