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有关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办安排部署,要做到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关联发布;若有延后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起草部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要做到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谋划、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不能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者以文件精简版方式呈现等问题;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同步报批,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政策性文件要附解读方案和文字解读材料。
县政府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检查中发现,各级各部门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有较大差距。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为文字性解读。内容空泛,解读不全面效果不佳,政策解读质量不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应解读、尽解读”;要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地进行解读;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严禁照搬照抄原文件、抄袭盗用、敷衍应付解读的现象发生。
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