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财政局关于永善县第十七界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0号的回复
杨勇代表:
您所提的《关于解决茂林伍寨生活垃圾热解站运行维护费用的建议》(第90号)我单位已收悉,经与你电话面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活垃圾热解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生活垃圾热解工作属社会公益事业范围,生活垃圾热解站每年将担负生活垃圾的处理,遵循的是“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谁付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财政对差额部分给予适当补贴的原则。而且生活垃圾热解运营经费筹集来源已在《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善县乡镇“两污”处理收费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38号)文件对“两污”处理收费给予了明确。2024年1-4月,我县在面临财税收入持续增长乏力,保民生改善、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重点需求等刚性支出任务异常繁重,政策性支出不断增加,县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情况下,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农村环境卫生事业,目前已安排全县乡镇(街道)集镇卫生整治经费248万元(其中:伍寨乡集镇卫生整治经费13万元、茂林镇集镇卫生整治经费17万元),专项用于垃圾清运、焚烧处理及环卫清扫等支出。
针对您所提的《关于解决茂林伍寨生活垃圾热解站运行维护费用的建议》(第90号),永善县财政局主动加强了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对接,积极筹措资金,拟将在5月底前安排资金100万元(其中:永善县伍寨乡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设备损坏更换修复费用20.22万元),专项用于乡镇垃圾热解站设施设备维修。
鉴于茂林伍寨乡生活垃圾热解站运营所需经费的实际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向上汇报,多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二是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三是积极贯彻落实《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善县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永政发〔2022〕5号)文件精神,加大对乡镇(街道)奖补资金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乡镇(街道)生活垃圾热解站运行维护资金不足问题。
永善县财政局
2024年5月 28 日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