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主动公开以外,且涉及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职能职责及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具体信息基本情况:
1. 局领导、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2. 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工作情况报告;
3. 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等信息;
4.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永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nys.gov.cn/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办公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4126621;
邮政编码:65730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永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永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永善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
根据申请人所申请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单位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办公室负责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邮政编码:657300
联系电话:0870-4126621;
(二)永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负责受理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邮政编码:657300
联系电话:0870-4126621;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