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永善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本机关编制了《永善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及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及内容有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永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查阅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www.ynys.gov.cn/。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永善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条例》和所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制作、搜集等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永善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金江路79号。
联系电话:0870-3054469。
(二)申请提出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永善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者到受理机构处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局(机关)政务服务大厅,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局(机关)处受理机构。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4.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永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永善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时,不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申请或在信函中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永善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受理机构:永善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金江路79号。
联系电话:0870-3054469。
(二)永善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永善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金江路79号。
联系电话:0870-3054469。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