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康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21)永善县不动产权第0004224号),坐落:永善县溪洛渡镇永红社区居民委员会70幢1单元1-401室,建筑面积111.35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现予公告。
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