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大瀑沟等径流面积50km2以下34条河及2座小(一)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来源:永善县水务局 作者:永善县水务局 日期:2024-10-12
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大瀑沟等径流面积50km2以下34条河及2座小(一)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永善县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优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长江流域片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永善县人民政府组织对永善县大瀑沟、龙冲河、三岔河、马家沟、大桥河、板厂沟、新春小河、驿马沟、干溪沟、深沟(大兴乡)、大水沟、蚂蝗沟、野猪沟、大板厂河沟、甘杉小河、水星坝沟、酒房沟、彭家河沟、油坊沟、康家沟、河沟湾河沟、石坪小河、深沟(茂林镇)、冷米沟、杉树塆沟、长海子、水星坝河沟、小水沟、高堡河、兴隆沟、石家河沟、铜厂沟、沙河沟、马望沟34条50km2以下河流、白云水库、双河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目前已完成管理范围线划定成果,并经市水勘院审核通过,现将划定成果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意见。
公示时限: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870-4126616
电子邮箱:yshzzbgs@126.com
地址:永善县振兴大街政协水务大楼701(邮编657300)
附件:永善县大瀑沟等径流面积50km2以下34条河及2座小(一)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平面图
永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