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永善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06号)等规定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局决定举行《永善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永善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听证时间: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10:00
(二)听证地点: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代表共41人,具体要求如下:
1.本县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我县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或关注此项工作的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法律工作者由相关部门推荐。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在2名以内,采取自愿报名申请,在申请参会代表中以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有意申请参加永善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填写《永善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60798936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听证报名”字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6-68-71-1-59-95)。
五、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的确定
公告结束、确定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名单后,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9月20日通过永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会前请研阅听证相关材料,并做好发言准备。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无正常理由不准时参会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附件:永善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名表.docx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