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3年家庭农场的名单公示
来源: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代霖 日期:2023-11-02
根据《永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善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农发〔2023〕15号)精神,经种养大户自愿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县农业农村局评审,拟认定永兴街道顺河村春尖坪小组刘红等70家种养大户(名单附后)为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周末除外)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反映,电话:0870-3054495。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日